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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价格听证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但是严格地说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价格听证会的不断召开,价格听证制度己在许多行业领域中得以广泛应用,价格听证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它不仅推动了公用事业定价的良性发展,而且还唤醒了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意识。然而,近年来不少价格听证会的听证结果都是涨价,在公众心目中,价格听证会成了一种走过场的形式,公众逐渐对价格听证制度失去信心,同时,我国公民的自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公民希望通过政治参与向政策体系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所以,对价格听证制度而言,公众代表的有效参与是价格听证会成败以及能否获得公众认可的关键,因此,探索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众代表参与的有效性已经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众有效参与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了价格听证制度理论、公众参与理论,并简单介绍了这些理论在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的运用。其次,对我国对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众有效参与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目前,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由于价格听证代表自身制度问题、价格听证中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价格听证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听证代表缺乏法律救济途径、听证会代表成本收益的不对称等问题使得公众代表参与的有效性不高。最后针对公众代表有效参与的影响因素,提出了积极的对策及建议,主要包括:健全听证代表的遴选机制,合理安排听证代表的结构与比例,提高听证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改变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听证代表救济途径、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完善说明理由制度、保障和促进公众网络参与等各种措施来全面提高公众代表的有效参与程度。希望本文能为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更殷切地期待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不断深入研究,能够促使广大公众更多地参与到价格听证中来,使我国公众政治参与的民主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使政府决策更加合理高效,社会更加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