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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青岛市某三甲医院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白内障出院患者的住院费用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影响住院费用的主要因素,提出控制住院费用过快增长的建议;对比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前(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和改革后(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的住院费用及其构成,分析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改革效果,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供参考依据。方法:从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提取2013年至2017年所有白内障出院患者的病案首页信息,包括患者性别、年龄、户籍、付费方式、住院天数、伴随病及手术类型等,共收集有效病例5003例。运用SPSS21.0软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分析,探讨白内障患者住院费用的影响因素。结果:1.2013-2017年间白内障患者住院费用呈现上升趋势。取消药品加成前,住院费用构成中,耗材类费用所占比例最高(51.94%),其次为治疗类费用(25.75%),综合服务类费用所占比例最少(2.89%),药品类费用占比为4.42%,住院费用同比增长率呈上升趋势;取消药品加成后,治疗类费用所占比例最高(43.71%),其次为耗材类费用(34.32%),综合服务类费用占比上升(3.28%),药品类费用占比下降至2.36%,住院费用同比增长率下降。2.由单因素分析结果得出,不同患者年龄、户籍、婚姻状况、付费方式、工作状况、住院天数、伴随病、手术类型的住院总费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户籍、婚姻状况、付费方式、工作状况、住院天数、伴随病、手术类型的综合服务类费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龄、户籍、婚姻状况、付费方式、工作状况、住院天数、伴随病、手术类型的诊断类费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龄、户籍、婚姻状况、付费方式、工作状况、住院天数、伴随病、手术类型的治疗类费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龄、婚姻状况、付费方式、工作状况、住院天数、伴随病、手术类型的药品类费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性别、年龄、户籍、婚姻状况、工作状况、住院天数、伴随病、手术类型的耗材类费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作状况、住院天数、伴随病、手术类型的其他类费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前后的各项住院费用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3.由多因素分析结果得出,白内障患者住院总费用的影响因素有药品加成、住院天数、手术类型、患者户籍、年龄、伴随病和付费方式,R~2=0.291;综合服务类费用的影响因素有住院天数、药品加成、工作状况、伴随病、婚姻状况和手术类型,R~2=0.488;诊断类费用的影响因素有药品加成、住院天数、工作状况、婚姻状况和患者年龄,R~2=0.244;治疗类费用的影响因素有药品加成、手术类型、工作状况、伴随病、付费方式和患者户籍,R~2=0.422;药品类费用的影响因素有药品加成、住院天数、伴随病、手术类型、付费方式,R~2=0.293;耗材类费用的影响因素有药品加成、住院天数、工作状况、伴随病、手术类型和患者户籍,R~2=0.125;其他类费用的影响因素有住院天数、工作状况、伴随病、药品加成和手术类型,R~2=0.101。结论:1.2013-2017年白内障患者住院费用呈上升趋势,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显著影响了住院费用增长趋势,改革后住院费用增速明显放缓。2.住院费用受年龄、住院天数、手术类型、伴随病、付费方式、药品加成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3.取消药品加成后,住院费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突出表现在劳务性费用占比上升,药品、耗材类费用占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