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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的多元性发展,社会分工体系越趋细致,团体组织的需求就越强烈,各个不同利益阶层的人民,为保障与争取自我的权益,透过组成团体组织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主张,即是人民团体。由于这种长时间的组织活动,特别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希望藉由管制的手段来监督,不致因为其过度自由的发展,导致社会与国家的不安定。然政府管制手段与人民结社自由、人民团体活动自主之间的拔河角力,正是长久以来被讨论的问题,各个国家或地区都因为历史因素、社会环境之差异而有不同的规范模式。本文的重点在介绍台湾地区近六十年来人民团体法制的整体发展,并且透过不同时期的迥异的规范体制,一窥台湾地区这六十年来的法制变化,探究整体法制改革的原因,针对现行人民团体管理的法律与制度,从各个面向加以分析检讨,找到目前法制的缺失及不足之处,并试图提出法制建议与改革之道。本文第一章是前言,针对论文的研究动机与目的,以及研究的方法、范围与限制做出说明,为何选择对台湾地区这近六十年的法制经验作为对象,希望从中获得的研究成果,最后则对本文的研究范围和限制,加以叙述。第二章是说明人民团体的意义与功能,接者对比人民团体与其他相类似的名词,例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等,之后则是从台湾地区法制的着手,定位人民团体的概念;同时介绍人民团体的起因与理论基础,并探究对人民团体的限制与限度为何。此外本文介绍美国、英国、日本及德国非营利组织或是人民团体的相关概念,叙述相关的历史演进与时空背景,以及现行制度下的发展。第三章则针对台湾地区近六十年来的法制演变与背景做出介绍,首先介绍戒严时期人民团体管制的法律基础,之后则详述解严之后,现行人民团体法制的变革,并针对这六十年来的法制,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加以分析检验,并探讨法制形成的原因及时空环境。第四章主要是针对现行台湾地区的人民团体法制,特别是法制层面上的问题进行全方面的检讨,包括对人民团体行为的事前限制、单行法立法延宕,包括政党法制与宗教法制,都因为历史发展、现状复杂乃至于政治力的高度介入,而使得立法出现困境,这两个单行立法的拖延,也大大影响了整体人民团体法制的进步与发展,至于人民团体法制的整合上,行政机关曾试图提出草案来解决,虽然后来功亏一篑,但对于法制整合上的努力,仍值得肯定。第五章将从行政管理层面,包括税收优惠、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公益劝募这个方向,来探讨现行行政管理上的缺失与不足之处,最后将介绍,台湾地区公益团体的自律联盟的成立和公益团体推动立法的成果。第六章提出法制建议与提出结论,透过本文前面的观察分析及整理,除了对台湾地区的法制经验做出检讨外,并从法规与制度上着手和探讨,从现行环境与长远发展,希望对台湾地区未来人民团体的管理制度,提出可行的法制建议,和未来发展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