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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公社是以街区为单位的市民自治组织,诞生于1909年6月,到1928年3月消亡。在将近20年时间里,苏州共存在28个市民公社。近代以来,随着中国国家与社会力量对比的变化,西方现代与中国传统地方自治思想的交融,以及晚清新政中地方自治政策的推行,为民间自治组织出现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一切与苏州优越的主客观因素相结合,最终促使了苏州市民公社的诞生。根据市民公社衍变原因及特征可将其大致分为初创、发展、高潮和萎缩几个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市民公社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在不断的完善和成熟,组织的职能也在不断的拓展。其主要活动涉及社会公益、社会救助、维护市民权益、爱国等多方面。本文还对市民公社名称、性质及与商会的关系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如指出传统意识对市民公社定名的影响,不应过分强调公社的商化色彩,商会与市民公社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协作关系,而非领属关系等。最后,文章从客观条件的恶化及市民公社自身缺陷方面,论证了其消亡的历史必然性。同时指出市民公社对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