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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中国也不例外。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反腐败斗争,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新常态,然而反腐败斗争步入新常态并不意味着反腐败惩治力度的减弱。因而,研究十八大之后的反腐败问题,无论是对加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还是对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无疑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研究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必须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全面且系统的综合考量。在对研究文献做了大致梳理的基础上,本文对中共十八大以来反腐败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首先,在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至十八大之前我国反腐败历程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腐败产生的根源以及到十八大之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其次,系统总结了中共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内容,主要涉及改善党的作风、建立健全反腐败制度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再次,基于对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实践内容的总结,归纳出中共十八大以后我国反腐败斗争具有普遍性惩治倾向和高度反腐败自信与反腐败决心等特征,这些特征是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不同于以往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标志。最后,深度分析了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面临的新挑战及其路径选择。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却面临着诸多不同以往的挑战,诸如廉而不为、廉而失能等现象的增长。因此,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具体表现为构建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的基本方略需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定科学的反腐败目标和反腐败方针、建立科学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以及提高法制反腐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