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13.4亿人口中农村人口占绝对大的比例,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极其重要,始终是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三农”政策措施。但随着各项支农惠农资金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职务犯罪呈明显增多之势,犯罪手法各式各样,影响了中央政策部署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把查处涉农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惩治腐败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查办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透彻的分析和研究,才能有效地予以解决,从而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本文以云南省为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首先,从涉农职务犯罪的内涵及外延入手,明确涉农职务犯罪的概念,列举其三个法律特征。其次,描述云南省涉农职务犯罪现象的状况,以数据和案例为基础,统计分析2008-2009年云南省涉农职务犯罪的概况及规律特征,并预测涉农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再次,从宏观上阐述涉农职务犯罪对国家、农业、农民等各方面的社会危害,并从社会和个体层面,特别是着重从社会层面,深入剖析涉农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最后,结合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从法律控制和预防措施两个方面,提出涉农职务犯罪的治理对策,实现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其中,法律控制包括严格执法和严密立法,其目标是借助法律的强大约束力和威慑力,达到使潜在犯罪人“不敢犯”的效果,有效发挥查办案件的特殊预防作用;预防措施则是在犯罪预防的一般理论指导下,重点从农村层面提出涉农职务犯罪的社会预防措施,包括体制创新、制度建设、监督制约、人员保障、宣传教育、重点预防六个方面,达到使人“不能犯”,甚至是“不想犯”的效果,实现治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