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有关驰名商标(Well-known Marks)的国际保护滥觞于1925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之后的多边、双边国际条约以及国际组织示范性意见中,驰名商标的内涵指向不断因时代的发展被国际保护赋予新的理解。在迄今为止近一个世纪的历程中,其国际保护理念已发生了质的转化,从依据混淆理论保护商标专属权的相对保护扩展到依据淡化理论保护商标显著性的绝对保护。相应的,驰名商标在国际社会受保护的领域不断得到扩大,权利救济方式也不断得以突破。当人类社会步入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驰名商标国际保护制度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与重视,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也使世界各国对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理念的认同程度逐渐加大,从国内立法到司法实践上均体现了对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示范性意见的吸收与转化,从而使得驰名商标保护地域性限制日益弱化,在国际社会获得较为一致的保护。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这一趋同化发展趋势对建立世界经济新秩序,促进国际贸易正常有序进行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本文从论述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理念的产生、演变入手,揭示驰名商标国际保护扩大化发展的规律;通过列举世界主要国家在此间的相关立法、法律修订内容反映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协调关系;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立法和司法现状进行实证分析,论述国际社会对驰名商标保护认同日益加强的发展态势,进而提出对驰名商标国际保护有关问题的思考,旨在对驰名商标国际保护趋同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