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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重述是目前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美国的安然和世通等多家大型跨国公司发生财务重述行为,随之传出会计信息作假的丑闻,引发了各国对财务重述的关注。近几年我国发生财务重述行为的上市公司比例也是居高不下,这严重干扰了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内容的理解,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加重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后果。债务融资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债务融资成本的高低和债务期限结构合理与否对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上市公司定期披露的财务报告是债权人获取公司财务信息、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能力的主要依据,而财务重述行为表明上市公司先前披露的财务信息是不真实的,存在差错的,这将会严重影响债权人对上市公司的信心。目前关于对财务重述经济后果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鲜有学者直接研究财务重述对债务融资成本和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本文通过巨潮资讯网以“会计差错更正”为关键词搜集沪市主板和深市主板发布过财务重述公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用一定的标准为每一家财务重述公司进行配对,在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分析了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风险估价理论的前提下进行了实证研究。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在具体的实证研究中,以利息支出、手续费和其他财务费用三者之和与平均总负债之比来衡量债务融资成本,以非流动负债与总负债之比衡量债务期限结构。考虑到财务重述行为影响的滞后性,对被解释变量债务融资成本和债务期限结构做了滞后一期的处理。选取了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资产净利率、总资产现金回收率、固定资产比率和最终控制人性质作为控制变量,考虑到行业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对年份和行业进行了控制。研究发现:(1)财务重述与债务融资成本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与配比的非重述公司相比,重述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更高,银行等债权人出于对风险增加的考虑,会提高对重述公司的融资成本。(2)财务重述与债务期限结构并没有呈现出负相关关系。本文的解释是一方面可能是由于长期债务受债务契约的影响,短期内银行等债权人无法减少上市公司前期的长期债务;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长期债务更加依赖于最终控制人性质即“政府关系”这种外部履约机制,所以债务期限结构并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但是会通过提高短期债务融资成本来保护自身的权益。(3)本文还发现,无论是对于债务融资成本还是债务期限结构,最终控制人性质都对两者有显著的影响。当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上市公司时,债务融资成本更低、债务期限结构更长,证实了国有上市公司更具有融资优势。结合实证分析结果,本文的结论是财务重述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短期内债务期限结构虽然没有降低,但是债务融资成本会显著上升。本文的研究丰富了财务重述经济后果的研究内容并提供了一份经验数据。上市公司应该关注财务重述对自身融资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公司治理,提高财务报告质量,防范财务重述风险,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重视这一现象,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财务重述制度,引导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