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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关键环节,政策传播是推动大众了解公共政策的主要途径,也是公共政策有效实施的基本前提。一个好的政策传播认知效果,会为公共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反之,失败的政策传播认知效果,则会导致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很大阻力,甚至出现过激的抵抗行动,使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是拥有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权力的国际化城市。在多年公共政策实践过程中,政府治理能力一直处于我国城市前列。2014年3月1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2011年5月1日,深圳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酒驾醉驾的有关规定。在政策传播方面,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官方媒体传播、大众媒体传播以及社交媒体传播。与控烟政策的先热后冷相比,深圳市政府的酒驾政策一直保持着热度传播。实证分析表明,深圳市政府在公共政策传播上整体表现比预期要好,市民整体认知效果也不错。具体说来,静态传播依然是主要传播形态,动态传播比例有待提高;官方话语作为主要语言风格,一定程度上影响受众的理解;无差别传播仍是主要形式,目标受众精准传播有待加强;信息不平衡问题严重,导致受众理解各有不同;宣传思维影响依在,反馈机制尚未制度化。提升深圳市政府公共政策传播认知效果,必须运用动画、脱口秀、执法现场、记录片等传播形式,让动态传播逐步成为政策传播的主要形态;从大众角度出发来解读公共政策,运用通俗语言展现公共政策的亲和力;针对不同目标受众的特点,制定差异化传播策略;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政策反馈机制,获取更多市民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借鉴境外先进经验,探索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全流程营销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政策传播制度,为规范公共政策传播行为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