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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型复杂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很多风险因素在合同订立时难以预料,导致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变化时,承发包双方会产生纠纷扯皮事件。因此,合同条款设计必须考虑对于签约后合同履行阶段的不确定性的适应性。基于此,柔性的思想被引入到建设项目合同治理中,强调合同柔性最主要的功效是为合同当事人提供应对风险不确定性的策略工具,改善项目管理绩效。然而,决定建设项目合同是否具备柔性的关键在于合同中是否设置了柔性条款,是否能够为合同状态补偿留有事后治理的空间。鉴于此,本文从合同柔性的视角出发,梳理建设项目合同条款设计时注入到合同条款中的柔性要素、柔性状态等关键问题,以期归纳出合同柔性条款的设计原则。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本文根据目前合同管理的相关文献,以合同条款的功能为标准将合同条款分为刚性条款和柔性条款。针对该问题,本文运用多案例的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所选案例的合同条款进行分析,识别出了六个合同柔性条款的核心要素,主要集中在三个维度,即权利维度、关系维度和争端解决维度。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合同柔性条款核心要素的基本框架。其次,本文通过文献研究,从风险分担的视角出发,建立合同计价类型与合同柔性状态的映射关系。在此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柔性状态不同的合同范本进行定性分析,构建一个合同柔性状态的描述性指标模型。由此,确定不同柔性状态下合同条款的设计原则,为合同柔性条款的设计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