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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末开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操纵引起国内外学术界广泛关注。无论是上市前盈余管理还是上市后盈余管理,都起到了美化财务报表的作用,这无疑给外部投资者甄别有价值公司增添了困难,加大了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等恶果。如何限制公司盈余管理操纵成为实业界跟学术界的重要课题。而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存在着一支协助它们上市的金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风险投资机构、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中介机构的不断成熟与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在参与公司上市过程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自身经营利益及所起到的中介作用对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经济行为和决策产生着重要影响。在协助企业上市中,金融中介机构有没有发挥它们尽职调查的义务,有没有起到认证作用,有没有起到监督以抑制公司盈余管理操纵向外部投资者提供公正、中立的价值信号作用。这方面研究还鲜有著述。本文基于金融中介机构在协助公司上市过程中的特殊地位研究它们对公司上市前盈余管理操纵有何影响,以中国创业板市场2009年10月31日开板至2011年9月16日为止上市的264家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定义中介机构声誉来反映它们自身综合实力,同时选择修正jones模型、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模型对比测算公司盈余管理水平,考察了金融中介机构在参与IPO过程中在限制公司上市前盈余管理是否有显著的作用。尤其我们检验了上市前的盈余管理行为与主承销商、风险投资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是否呈负相关关系。结果发现:风险资本的参与并没有降低公司盈余管理,而且有声誉的风险资本和有声誉的主承销商均有鼓励公司盈余管理之嫌,而它们的联合作用更是加强了盈余管理水平,而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则起到了抑制盈余管理的作用。由此我们得出在我国创业板市场刚刚成立,发行、退市制度等还不健全,风险资本及主承销商还是敢于寻找机会铤而走险与公司勾结获得短期利益而并没有体现中介机构独立性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