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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依附互联网而生的一种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它是指在虚拟的空间中以信息化的传输方式来完成一系列贸易往来。恰当地利用网络来完成双方买卖活动的商业形式,与当今社会的发展步调相一致,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尽管我国的电子商务比其他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起步晚,但是,因为全球信息革命、国家政策倾向、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的电子商务已经展现出了强大的发展潜力。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需要对电子商务活动作出严格规范,而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更是必须重视的核心内容。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构建统一完备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法规。没有统一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会使相关的税收缺乏相应的管制,从而使得征纳双方的活动具有任意性,并对传统的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政策和税收的征管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最终会阻碍电子商务自身的发展。因此,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对提供规范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保证税收的征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体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作出介绍,并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作出分析。第二部分:提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从电子商务税收对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造成冲击,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纳税地点难以确定,电子商务税收给税收征管中的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造成困难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三部分:从税法原则、税收管辖权、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收征管这六个方面对国外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并总结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税收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提供借鉴。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调整税法原则在我国电子商务方面的应用;明确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相结合;通过确定常设机构来明确界定纳税主体;依据交易的性质来确定征税对象;按税种分别确定纳税地点;完善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相配套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