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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奖赠促销是一种立法上特别、实践中重要的市场竞争行为,但有关理论存在整体研究薄弱、对立法指导性不够和对现实问题解释力不足的问题。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大部分研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概念——成因——危害——规制方法——立法建议”的“路径依赖”,对行为理论研究不足。而对于重视行为正当性判定的市场规制法来说,行为理论恰恰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加强行为理论的研究,特别是加强行为要素的提炼和分析,以此为视角厘清附奖赠促销中的种种差异性问题,增强理论的解释力。鉴于特定的行为离不开特定的立法,本文首先梳理了中外有关立法,概括了不同立法模式,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采用的限制性立法模式;随后,以该立法模式下附奖赠促销行为的多重性质为基础,提炼了附奖赠促销行为的基本要素,认为附奖赠促销行为由主体、主观要素、客体、关联要素组成。以这一框架为红线,本文对一系列附奖赠促销行为理论问题进行了思考,包括附奖赠促销行为的多重分类、不正当附奖赠促销行为的判断标准及其范围、不正当附奖赠促销行为与类似行为的界分等,从分类、判断标准、范围、外部界限等方面围绕附奖赠促销行为的定位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了“立法与性质——行为要素——分类——判断标准——行为内外部范围”的体系。为了遵循“问题定位”的研究导向并进一步解决理论解释力的问题,本文讨论了我国附奖赠促销立法的完善问题,重点分析了不正当附奖赠促销问题的立法定位、立法全面性、立法中的模糊性判断标准和相关立法与合同法的交叉调整问题。最后,通过分析“家乐福免单促销”行为,对行为要素理论进行了案例检验。本文的研究表明,行为要素理论具有提供概念平台、提炼观察视角、形成新分类和新结论的功能;如何提炼行为要素、加强要素分析,可能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学乃至市场规制法学应当关注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