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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政府为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财政管理体制方面一直在进行不断地探索和试验。自1982年起,我国开始推行的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在一定时期内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达到了促进城乡发展的效果。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深入,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市管县财政体制逐步不适应现有的社会条件,其种种弊端开始暴露出来,反过来成为制约经济继续快速发展的制度因素。在此背景下,经过对现行省以下的财政管理体制的重新审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同时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开始进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创新,实行“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
省管县财政体制已经在我国20多个省进行试点,并取得了成效。本文在探讨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中现有的弊端的基础上,从多种理论角度分析省管县财政体制全面推行中需要重视的问题,并展望了该体制的发展趋势。
本文以财政分权理论、扁平化管理组织理论作为财政体制从“市管县”模式到“省管县’模式变革的理论依据,阐述了多级政府中财政分权的必要性和存在原因,借鉴西方财政分权体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代表性试点省份的经验分析,提出完善我国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设想,为最终达到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的双直管提供政策建议和实现路径。
研究中采用实证分析和对比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试点省份中几种主要模式的比较分析,肯定省管县体制在我国试点县的实施中已取得的成效,重点关注两种财政体制下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对症下药,寻找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对比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在浙江、河北、吉林、海南等地试点县中的实施情况,认真把握经验和教训,最终得出结论:各省在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全面推广中应因地制宜,逐步推进,避免一刀切,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资源禀赋、行政因素、生态因素等来选择适合的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的路径。
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实现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的“一体两翼”,所以在推行中要重点关注与之配套的相关体制改革,如行政体制改革、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等。由于受到数据资料的限制,本文对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分析不够精确,有待后继工作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