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权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lim_n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存单质权,属于权利质权的一种,对于资金的融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存单质权运行起来方便快捷,权利实现时具有无须拍卖、变卖,可直接变现,风险小的特点,不仅在银行担保贷款业务中被普遍使用,更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与青睐。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单质押纠纷还是大量存在的。虽然我国在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均对存单质押做出了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在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明确的情况。因此本文通过对有关存单质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梳理,以及对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案例的总结,提出对立法及法律实施上的完善建议。存单是金融机构开具的存款凭证。对于存单的法律性质,一种观点认为存单是物权凭证,认为存款人和金融机构之间是物权法律关系;另种观点认为,存单是债权凭证,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本文认同后一种观点,存单是基于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存款关系而存在的证券化的债权凭证。设立存单质权,要求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交付存单,并进行公示,即向金融机构提出存单核押。其中,核押制度是对抗存单债务人的要件,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对这一重要制度的规定欠缺妥当,本文通过分析核押制度的重要意义,对核押制度提出具体的制度设计建议。在核押问题中,最常见的是以经金融机构核押的虚假存单出质,金融机构的责任承担问题。本文认为若在质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出质人以金融机构核押过的虚假存单出质的,质押合同无效,对于质权人的财产损失,金融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存单质权的实现,主要包括存单到期日先于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存单到期日与主债务清偿期一致、存单到期日在主债务清偿期后界至三种不同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存单质押中存在一些典型的问题。首先是出质人以虚开的存单出质的问题,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的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不同可以分为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第二是出质人以伪造、变造的存单出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无论存单是个人伪造、变造,还是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串通伪造、变造,因为其中并无金融机构的意思表示,其性质都是个人行为,对于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金融机构不承担责任;第三个是关于出质人以他人存单出质的问题,其中包括以合法形式占有的他人存单出质以及以非法形式占有他人存单出质两种情形。合法占有的他人存单出质,且质权人为善意,则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质权;若出质人以非法形式占有他人存单出质的,质押合同无效,不能设定质权。
其他文献
根据石化企业科研院所实行科研项目负责制的现状,分析了科研项日负责制的基本特点,并对科研项目负责制实施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几个主要环节进行了探讨。
火电机组的节能减排是目前国家的重要国策,锅炉排烟温度偏高是影响燃煤电厂经济运行的一大难题。锅炉排烟温度过高是引起锅炉效率降低、供电煤耗升高的重要原因。降低排烟温
面对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国的企业需要及时把握先进的管理模式,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当今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企业必须具备快速了解业务并及时调整战略的能力,才能确
近些年,国家环保总局先后颁布一系列行政法规,并采用政策规制和经济杠杆来促使火电企业加快实施环保措施,以期实现电力产业向环保化发展的政策目标。在本文中,作者选择电力环
在此次访谈中,中央民族大学著名教育人类学学者滕星教授阐述了美国教育人类学家奥格布(Ogbu)对教育人类学的贡献及影响,并对中国教育人类学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于身体意象的研究至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始于临床心理学领域,迄今已经扩展到心理学多个领域。但过往研究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国内研究,更多是基于身体意象的特质论,测量工具测量的
目前,随着生活工作压力的增大,现代人或多或少的患有城市病,人们迫切需要一个能够进行日常放松的场所。外出旅行、度假等远距离旅游活动由于路程较远、花费较大等弊端,不能及时缓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传统文化为依托来增强实效性,可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品位。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在高校德育中应充分发掘儒家德育思想的现实价值。传统文化
预防围手术期的血栓形成是外科手术成功和术后顺利恢复的重要问题,其中抗凝治疗是十分重要的方法。但是,不同手术的抗凝方法和要求也不同,需要熟悉各类手术对抗凝强度的要求,
目的:对尿液干化学法和尿沉渣镜检法进行比较。方法:通过尿干化学法和尿沉渣镜检法对950份尿液标本进行检测。结果:白细胞:干化学法阳性人数113例,阳性率11.89%,尿沉渣镜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