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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呈现着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社会的发展带来社会道德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强调道德权利与义务的对等;道德行为主体有更多的道德自由和对道德结果的追求。在旧道德解体、新道德建立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阵痛,出现了道德困境现象:在宏观上是社会的道德状况呈现出困顿的状态,道德建设的问题多生、路径方法尚不明朗;在微观上是个体在道德判断、选择和实践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惑。在陌生人社会的到来和社会道德转型的过程中,需要以制度作为走出道德困境的突破口,把制度规约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制度是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关系而人为确定的规则规范,发挥着价值引导、秩序维持、关系协调的伦理功能。在将制度与道德相互统一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制度与道德的同一性、分离性和互补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制度对道德教育的促进作用。为了在道德建设中更好的发挥制度的伦理功能,必须在制度安排中设计走出道德困境的原则与方法。首先要树立人们的制度法治意识,形成遵守法制、执行制度的社会心理,推动制度文明建设。在制度安排与道德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要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最高价值,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的,以社会信用建设为当务之急。同时以具体的措施有效促进道德建设,解决道德困境难题。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其中的题中之义就是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深化道德文明建设,以依法治国带动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以法治的方式解决社会道德问题、维持合理社会关系、维护和谐社会秩序。走出道德困境的捷径是在法制完善和法治治理中加强公民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