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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已经刻不容缓。而政府单方面依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任何环保问题都会影响特定或普遍公众的利益,公众就会基于对利益的关注而主动投身到环保活动之中,而他们在为自己利益奔走呼吁的同时也必将促进全社会的利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推进环境保护的巨大动力;是解决我国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公众参与既为世界潮流之所向,也是中国现实之需要。相对而言,在西方发达国家,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事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公众参与也极大地促进了环保事业的发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为环境法的准则之一,已获得越来越广泛的认同。而在我国,由于长期的政府主导型环境保护,以及政策法规的缺位,在实际上压制了公众参与的机会,导致公众参与的程度低,公众参与的能力、效果也不好。本文从我国环保中公众参与的理论与实践入手,详细阐述了目前我国环保中公众参与存在的几个问题:公众对环境关注度高,但参与度不强;公众参与的层次低,方式单一,作用有限;社会团体特别是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的数量、规模、资金、影响仍然非常有限。同时分析了公众参与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长期政府主导型环境保护;公众环境意识有误区以及政策法规的缺位。进而提出借鉴国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践,参考国内相关理论研究,来推进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首先要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二是增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会,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实现:转变政府观念,推进公众参与环保的制度化建设;环境信息公开化,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三是优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建立公众意见的回应制度和引导和进一步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