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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是海南岛最早的居民,作为中华民族中的一员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黎族在海南岛的经济开发、发展、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了具有鲜明本民族特色的习惯法。在这种习惯法的规范下,社会秩序基本上保持了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但由于黎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因而记载黎族传统习惯法的历史文献缺乏,导致对黎族传统习惯法的研究有较大难度。如何探寻黎族习惯法及其运行情况就需要有一种较为科学的研究途径。通过对黎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破解这一研究难题。通过对黎族纠纷解决机制的考察研究,利用搜集来的相关田野调查资料,并结合有关黎族的有限文献资料记载,还原出了黎族人民是怎样利用习惯法解决纠纷的,勾勒出了黎族地区的基本社会秩序。从黎族传统社会的现实环境入手,通过对黎族传统社会的法制度现状考察,看到了黎族地区存在着一种“自生自发”秩序,并且这种秩序在黎族地区对当地人的生活而言是至高无上的,同时这种至高无上的秩序也进一步影响着黎族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地考察了黎族地区所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及这些秩序被破坏后所出现的纠纷;为了进一步考察黎族传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的方法解读了黎族地区以纠纷调处为核心的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般程序规范,并指出了其维护秩序的价值;接着考察了纠纷解决中的各色参与者,从参与者的角度分析黎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机制。黎族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不仅体现了秩序至上的价值,同时也包含着形式多元的特点,神判和械斗作为黎族地区两种特殊的纠纷解决方式是这一特色的具体体现。黎族传统的纠纷机制所体现出的价值和特点仍具有借鉴价值,尽管这种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被现代国家法下的诉讼解纷模式所取代,但黎族传统的解纷机制仍然具有生命力,因此研究黎族传统习惯法规范下的纠纷解决机制,仍具有其法文化学、法史学、法律人类学等方面的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对进一步推进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也具有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