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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又称为生命刑、极刑,死刑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性质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它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是人类复仇本能的产物。在人类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死刑制度有着不同的特征。近代,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和人权思想的传播,死刑存在的合理性开始受到质疑。1764年贝卡利亚发表《论犯罪与刑罚》主张废除死刑,人类社会就开始了一场范围广泛、旷日持久的死刑存废之争。目前,严格限制死刑之适用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最终废除死刑将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死刑的存废之争及评价。概括了死刑废除论和死刑保留论的各自观点,从社会、伦理、道德、法律等多角度对死刑制度价值的效益性、公正性、人道性三个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最终得出结论:是人道主义判处了死刑的死刑。保留死刑只有相对合理性,是暂时的,最终废止死刑是必然的。 第二部分:死刑制度发展现状。通过对全球范围内废除死刑国家的统计,废除死刑运动的介绍以及国际社会对死刑的态度和形成的广泛共识表明:严格限制死刑并最终废除死刑乃为世界大势所趋。 第三部分:中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发展方向。分析了我国死刑现行制度的不足,认为现行立法对死刑的限制力度不够,存在死刑罪名过多,适用面过于宽泛的问题。由于我国尚不具备完全废除死刑的成熟条件,我国必须走一条由严格限制死刑到完全废除死刑的理性之路。因此,我们应当在立法、司法环节对死刑进行严格限制,并在正确认识我国国情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以促进死刑在我国的最终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