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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也随之加快。在市场竞争的作用下,企业无一例外的适用着优胜劣汰法则,跨境破产案件成为国际私法领域的重要关注点。各国经济上联系比以往更加紧密,经济交往中会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这无疑加剧了跨境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世界各国由于历史发展、价值观念、政治制度、社会政策、法律理念的不同,所制定的调整破产案件的法律也不尽相同,由此引发了跨境破产领域激烈的法律冲突;再言之,跨境破产案件的国际协调工作也存在许多阻力,导致跨境破产案件的解决阻力重重。在此种情形下加强对跨境破产案件主要法律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作者立足于冲突法角度,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引用国内外的案例进行分析论证。文章首先阐述跨境破产的概念、特征,并对跨境破产所要重点研究的冲突法问题进行系统性阐述。跨境破产的法律冲突问题是国际法研究的重点,目前还没有统一生效的国际公约。合作与发展是跨境破产领域的趋势,各国需要共同努力促进立法的统一。各国以联合国《跨境破产示范法》和《欧盟破产程序规则》为蓝本,不断的完善跨境破产立法,加强国际私法协作。实现降低诉讼成本,保障债权人利益的目标。作者对跨境破产案件中几个主要的法律问题按照“提问-分析-解决”的逻辑阐述。对于管辖权问题作者先对管辖权确定的标准进行了学理分析,之后探讨了管辖权冲突的原因,最后提出了解决跨境破产管辖权冲突的办法。针对法律适用规则问题作者对破产要件、破产财产、破产债权进行重点论述。深入分析各国立法差异对法律适用规则的影响,并结合理论和实践现状对法律适用规则提出了合理建议。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跨境破产程序的最后一道关卡,作者对承认与执行的理论进行简单梳理后,重点分析了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和具体方法。最后作者在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跨境破产立法进行了思考。文章中所论述的一些争议问题国际社会上尚无定论,希望作者粗浅的建议能够对我国相关立法起到积极作用。在跨境破产立法改革的进程中,我们要考虑结果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并要考虑国际法律体制和法律本土化的问题。只有这样,法律的改革才能适应国情,才能够为司法审判提供指导,保护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