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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分权的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地方政府具有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投资的行为主体。在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背景下,地方政府扩大投资积极进行城市建设,努力扩大所辖地区投资水平,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增加。尤其在面对全球经济危机的复杂局面下,地方政府投资又一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软预算约束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投资热情持续高涨,出现了很多重复投资、不计成本争相上项目等异化行为。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以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资效率低下,不仅没有有效的拉动民间投资,还造成社会资源严重浪费。因此,现阶段需要对我国地方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分析,逐步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行为。本文从软预算约束的视角来研究地方政府投资行为,试图从软预算约束理论与地方政府投资理论着手,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作为分界点,对前后两个时期我国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的体制特征及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出各个阶段投资行为异化的表现与特点。剖析了我国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异化的制度成因,并运用博弈理论对各行为主体的动机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的政策建议。根据对客观的制度环境与主观行为动机的分析,更加清晰的反映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辖区内经济主体以及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文中提出财政分权不必然导致软预算约束,而是由于相关配套体制不健全,才会给地方政府提供机会主义的条件。因此只有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加快现行财政体制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制度和监管制度,才能为地方政府投资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使地方政府投资行为逐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