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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是中国自贸区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环。从国内因素来看,完善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既是进一步优化自贸区外商投资环境的必经之路,更是中国自贸区在法律适用上的创新需要;从国际角度来看,完善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是顺应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改革的必要举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目前,经过上海等12个自贸区的发展实践,中国自贸区已经积累了一些相关经验。通过12个自贸区的实践,以期形成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特有的理论指导与实践经验。但目前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立法、执行等多个方面存在缺陷,虽然学者们针对某些具体自贸区的研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在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方面以及对中国自贸区宏观的把控方面仍然有所欠缺。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趋势对外商投资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中国营商环境中法制要素的有机组成部分,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亟待完善。本文在明确“自贸区”的含义的基础上,通过历史研究法得出应坚持以“全球治理”理论作为目前解决外商投资争端的理论基础。在以完善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最终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历史研究法与实证研究法对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结合实践情况进一步得出目前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无论在司法解决途径层面还是在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层面均存在立法不完善、衔接不畅等缺陷的结论。鉴于此,笔者通过对晚近国际法层面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学习获得启示,再与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发展现状相结合,提出了包括在《外商投资法》中增加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专门条款、修改《仲裁法》以确立临时仲裁的合法地位、尽快出台ADR(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的综合性立法以及畅通诉讼与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的衔接等多个层面的完善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议。力求为中国自贸区外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与中国自贸区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