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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良心理论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在其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卢梭试图把良心建立在人的自然情感基础之上,从而将良心作为人对道德秩序自发维护的情感,它是人从纯粹的自我保存超越到对整体的关切。本文要旨在于对卢梭的良心理论做出详细的梳理,说明卢梭为何把良心作为人与生具有的道德情感;作为个体良心的道德情感为何是对自然秩序的选择和遵从,良心何以能在道德活动中发挥作用。“良心”概念是一个古老的范畴,并非卢梭个人所创。探讨卢梭的良心理论之前,对良心概念本身和良心观的考察显得尤为必要,其不仅有利于我们对于概念本身的理解,也对进一步深入研究卢梭良心理论做好铺垫,这是文章第一部分所要达到的目标。卢梭把良心作为人与生具有的道德本能,但良心何以能够作为一种最高的道德准则而发挥作用呢?他认为良心的作用并不是判断,而是感觉,我们所有的观念虽然来自于外界,但衡量这些观念的情感却存在于我们本身。卢梭看来自然先天赋予我们一些情感,它们在道德道德活动中有着决定作用,即情感作为道德活动的推动力。卢梭为何把良心与情感联系在一起,并认为情感在道德活动中发挥着推动作用,这是文章第二部分所要重点讨论的,也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通过对卢梭的良心与情感关系的剖析之后,我们会认识到卢梭将良心看作一种内心宗教。他认为宗教要基于道德的天职,其中最重要的是内心的崇拜,他能激励和引导人崇尚美德,也就是说宗教信仰要符合良心的原则,这是全文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卢梭良心理论的一个延伸。文章最后是对卢梭的良心理论的影响作出尝试性的解释和评价,指出卢梭以“良心”概念为核心的伦理观对康德的哲学思考产生了影响。通过对卢梭良心理论的探析,我们会发现卢梭良心理论在高扬理性的时代所带去的冲击与意义;会理解康德为何对卢梭赞赏有加;会明白卢梭情感伦理学的独特之处,看到卢梭思想所具有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