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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制度虽迄今只是学说上的概念,但随着司法实务的不断丰富,得益于其自身现实和深刻的实际应用价值,债务加入已成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客观现象。我国法律对此项制度无明确规定,理论界的研究也不充分,现实需要与规制缺失的强烈反差,导致其日益成为我国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文的研究正是来源于此等现实的需要,从理论上考证了债务加入制度的产生、发展、性质、建构等,主要关注的是债务加入制度在我国现行民法体系中如何妥适安排,司法审判如何正确适用,并通过将债务加入制度与诸如保证、免责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代为履行、履行承担等相似制度进行区分,希冀由此界定债务加入理论的本质,厘清债务加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进而平衡债务加入后各主体间的利益,并尝试对“以债务承担为中心的第三人履行债务制度”进行一番梳理,以期对于完善相关的立法,指导我们的司法实践起到积极的作用。研究过程中,本文综合运用比较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始终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查阅了大量有关债务加入的案例以及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最后,通过理论上的构建以及考察债务加入制度在实务中的运用,总结归纳出相对清晰的裁判规则,并认为应重新建构更加科学、合理的债务加入制度,使其在民法的规范体系中获应有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