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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国际分工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经济关联的方式,此前,世界经济主要是靠“贸易全球化”联系的,以后则主要是靠“生产全球化联系”的。20世纪50年代开始,特别是近来,尽管社会分工、企业内分工(马克思意义上的)相互促进、交织发展,但我们看到,后者的发展更为迅速,表现为大量跨国公司不断将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内部化,企业内分工、企业机制得到强化,开始主导国际分工,国际分工呈现出新的特征:第一:国际分工是跨国公司生产网络主导的;第二,出现了新的生产现象——产品内分工,也就是跨国公司“生产谱”的全球分解。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网络主导的产品内分工作为新的国际分工,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一,扩展了国家生产可能性前沿,这一方面意味着每一个国家卷入国际分工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方面意味着生产优势的国际分布越来越具有动态性;而这导致跨国公司全球选择生产地址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使得国际分工格局调整的可能性越来越大。第二,改变了国际贸易数据的意义:国际贸易量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成就的意义减少了,新国际分工格局下对一个国家更重要的不是贸易量,而是从事哪一价值链的分工,分工利益分配的如何。第三,使得“生产”领域的竞争出现新的方式,也就是贸易网络控制生产的方式。产品内分工使得复杂的生产技术、工序被打散,核心技术、秘密技术的普及速度越来越快,生产、技术系统不再神秘,跨国公司依靠技术框架控制产业、市场的困难会越来越大,最终导致企业涌向终端市场的竞争。而产品内分工使得终端市场网络可以具有新的意义:企业凭借市场网络的控制力,自己定义产品、选择厂家、设计品牌(越来越细化的产品内分工使得不必担心产品质量),这种网络开始覆盖全国、甚至全球时,就有可能出现“贸易网络控制生产”的现象。这是新国际分工的一个发展趋势。 国际分工格局并不Lucas(1988)、Yong(1991)、Romer(1990)、Grossmanand Helpman(1991)等人论述的那样,如果一个国家比其他国家获得了更多的内生技术进步(比如说通过干中学),那么这些国家总会想办法强化这种比较优势,从而确立起更显著的、更长久的国际分工领袖地位。相反,存在这样的内在机制,使得越是处于领袖地位的国家越容易在下一轮竞争中失利。采用Kydland.F和E.Prescott(1982)提出的“校准”(calibration)技术模拟了这样的机制。其中的关键是,在一定的技术框架内,企业每个时点的产量取决于动态的生产率,而生产率取决于与过去所有产量水平正相关的学习效应:技术优势企业的技术学习效应一方面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相对其他企业的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又降低该企业采用新技术框架的激励:一旦落后企业先采用新的先进技术框架(往往如此),相对提前的学习过程将使分工格局以及收入分配格局都将发生逆转,落后企业走上追赶之路。看到,单个企业的理性的技术选择可能导致远期非理性、集体(行业)非理性,这种非理性可能导致整个行业在国际分工中地位的下降。这样就为政府提出了一个课题: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为行业采用新技术提供激励,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可以预见,在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未来,国际分工格局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产业政策的竞争。 新国际分工对国家管理提出的挑战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紧密关联。新国际分工促进了企业内贸易:第一,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产品内分工不仅使得企业内贸易成为一种需要,而且成为一种减少企业成本、提高利润、规避风险的重要有效手段。第二,企业内贸易发生的必备条件是存在跨国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构成的网络系统,而新国际分工的一个重要伴生现象是跨国公司网络系统覆盖面越来越广,这说明,新的国际分工情况下企业内贸易会越来越频繁。由此,企业内贸易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多,与新国际分工有重要关系。企业内贸易对于跨国公司带来了诸多好处。第一:企业内贸易将部分国际市场内部化,减少了生产和贸易风险:第二,促进了跨国公司对全球资源的整合。第三,可以利用转移价格获取高额利润。但是,企业内贸易也对国家经济管理提出了新的问题。总结了六种企业内贸易模式:企业内贸易与国家税收模式/企业内贸易与关税模式/企业内贸易与市场倾销模式/企业内贸易与资本市场(股票/债券)掠夺模式/企业内贸易与外汇管制规避、利润转移模式/企业内贸易与国际贸易摩擦模式。这些模式解释了国际税制、市场管理制度、资本市场、外汇制度、国家间贸易关系受到企业内贸易冲击的方式。 实证的分析表明,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主导新国际分工的12个国家/地区:美国、日本、瑞士、香港、荷兰、英国、瑞典、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加拿大,这些国家和地区的Wolf gang指标>1(而中国Wolfgang指标仅为0.021),显示出对国际分工的控制力。第二层次:20个新国际分工的“新兴国家/地区”:中国、爱尔兰、马来西亚、墨西哥、捷克共和国、新加坡、卢森堡、匈牙利、比利时、波兰、爱沙尼亚、哥斯达黎加、印度、台湾省、芬兰、西班牙、斯洛文尼亚、葡萄牙、秘鲁、泰国。不过这些国家大多也是“企业内贸易”流行的国家,这说明新国际分工对这些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带来的挑战也越大。第三层次,其他主要从事传统分工的国家和地区,大部分为非洲撒哈拉地区的国家。 新国际分工对全球发展的影响:第一,机遇:新国际分工为参与者带来了促进平等发展的机遇。产品内分工对国家生产可能性前沿的扩展,使得可能出现依条件而定的发散/收敛:没有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出现“横截面发散”:收入或产量离差随时间与参与者收入或产量离差不断扩大;但参与者之间出现“横截面收敛”:越来越接近某一个长期均衡时收入或产量离差是衰退的。第二:挑战:国家不必然成为新国际分工的受益者,由此社会个人福利不必然由于参与新国际分工得到改进,具体情况要视政府和跨国企业的讨价还价过程而定。跨国公司对国家经济垄断权的冲击必然使得国家精英可以在不必与市民社会各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讨价还价的前提下自由行动的范围变小(也就是米赫曼称谓的国家的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Mihael Mann,1988)。但另一方面,政府事实上渗透市民社会,在其统治的领域内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能力会越来越加强(也就是米赫曼称谓的国家的基础性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MihaelMann,1988)。新的国际分工为政府制订最优公共政策了提供了激励。 新国际分工格局下中国的地位可以这样概括:一方面,从市场规模、人力资源、投资环境的国际对比来看,中国是新国际分工格局中最有希望的“新兴国家”;另一方面,中国也存在诸多丞待解决的问题:第一,从国外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动向来看,自然资源又开始成为“掠夺”对象;第二,国外跨国公司利用贸易网络控制生产的苗头开始出现;第三,中国诸多产业仍然被动的处于跨国公司的高新技术框架之中;第四,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对我国经济开始产生负面影响:第五,中国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主要动机并不是在全球寻找生产优势,而是利用“企业内贸易”谋求躲避国内税收、转移国内利润以及避开国内外汇管制到香港以及海外资本市场融资,等等。 本文的政策含义是:第一,调和国家利益、跨国企业利益矛盾。关键的一点是,政府在制定企业激励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在全球寻找生产优势的原则和规律才能增加政策的“国内有效性”。第二,加强政府对跨国公司企业内贸易的监督。特别加强对“国际免税区”、无税避税港、特惠避税港的离岸公司的监督。第三,及早实施新技术框架战略具有赶超意义。认为及早发展生物产业有利于在下一轮国际分工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第四,构建中国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网络;第五,顺应新国际分工发展趋势:构建新的贸易网络(对生产系统具有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