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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当阳市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其目的就是通过对该市在产权制度探索中取得的宝贵的经验和有益的启示,为全省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提出科学有效的途径。当阳市小农水改革的成效表明,在保证农田水利公益性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水的商品属性,通过产权改革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田水利建设,有利于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步伐。但是通过对该市改革后各种产权制度的分析来看,不能期望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将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推向市场,政府仍然应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的重要的责任。宏观上,小农水产权上从单一公有制向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过渡,努力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在让渡权力的同时,要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加强政府在投资、监管、服务上的主导地位,强化产权改制后的水务监督,既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又要保证工程可持续运行,还要保证相关的生态环保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