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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是调整党内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党内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以权利和义务的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通过程序予以强制实施。本文从横向和纵向上对党内法规进行了划分,呈现出一个分工科学严密,层次清晰明确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是规范党内主体行为和党内关系的前提,是发展和巩固党内民主的保障,党内法规是建立反腐倡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也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程中,党内法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不同的形式反映着不同的历史内容,体现着不同的历史特征。本文主要研究了党内法规在三个阶段的特征:新民主主义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研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时,应秉持一种开放的眼光,各国政党在性质、信仰、纲领、执政理念和社会基础等方面千差万别,但在加强自身法规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带有共性的东西。本文以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和德国的社会民主党的党内法规为例进行研究,并阐述了两国党内法规建设对我国的借鉴与启发的思考。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辅相成,各自在推进党的建设和依法治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诸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还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地方,有时甚至会发生冲突。处理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要求我们努力构建一种双向的沟通协调机制。党内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政党法治的环境缺失和理念淡薄,处理政党关系、规范政党行为的法律和制度不到位,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本文就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培育法治信仰,为政党法治提供政治文化生态;健全政党法制,为政党法治提供本体依托;科学合理配置政党权力,为政党法治提供体制条件;完善权力监督,为政党法治提供政治基础;提高依法治党管党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