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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及社会的发展,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工作生活,但其“农民”的户籍身份与“工人”的职业身份二者在享受社会保险制度上的差别给他们的打工生活造成了各种壁垒,尤其是其集中从事的行业及职业性质,体现出对工伤保险的迫切需求。本文研究以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为主要议题,是一项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政策分析及操作模式相结合的研究。制度性分析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方法,回顾了国内外对农民工问题、工伤保险制度及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通过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现状及成因的分析,在政策层面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对整体制度作出完善性分析;二是以为农民工提供工伤康复为突破口,不仅着眼于解决目前紧迫问题,也为整体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领入一个全新的方向,即建立“康复优于赔偿”的“积极的工伤保险制度”。在操作模式的分析中,主要采用了比较分析方法,一是对国内北京、上海、广东三地现行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适合我国整体的操作办法,也通过对比提炼出进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需集中考虑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二是比较德国、美国的工伤保险制度,通过对比两大典型制度,了解工伤保险制度发展趋势及需避免的问题,为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导航。本项研究主要有三大结论,首先需建立专门的政府管理机构,统一负责管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以法律法规为依托,集中强制收缴及分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强调行政执法者的监管作用。其次,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进行全面规划及推行,但同时要以工伤康复为突破口,目的在于解决农民工眼前最迫切的需要,并着眼于在长期减少工伤赔偿支出。再次,统计分析发现我国近十余年的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过多,保险基金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应对保险基金合理分配利用,加大对工伤预防及康复的投入,对农民工工伤事故解决给予制度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