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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它的诞生是人类对更高自由与利益的追求,同时也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的隐私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自然人的终极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甚至是法律也无权触及个人的合法隐私。正是这种天赋人权,需要法律为之服务。也就是说保护自然人的隐私权是法律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需全人类为之努力。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体现了人类对尊严、对自由、对秩序、对和谐的追求。在医患关系中,患者作为弱势群体更应该得到尊重与帮助,其隐私权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与救济。在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着众多社会关系,在不同的社会关系当中都会多多少少的涉及到隐私权,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医患关系中越来越涉及到隐私权问题,主要是患者的隐私权被医疗机构有意无意的侵犯,是患者的利益被侵犯,甚至给患者造成很严重的伤害。但又由于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即基于救死扶伤,有时医方不得不涉及患者的隐私,而且患者也愿意积极配合治疗,只好牺牲自己的隐私。在这种情况下医方与患者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患者处于弱势的一方,所以在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时也不知觉,甚至侵犯患者隐私权的医方也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笔者将针对社会中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对医患关系中的患者隐私权进行分析以及研究,使之受到法律的更好的保护。本文由五部分构成,引言部分,内容包括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民法方面研究现状,论文结构、研究方法及创新点;除引言及结论的四部分分别为,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患者隐私权的概述。该部分从理论上分析了隐私权,患者隐私权的概念、及患者隐私权所独有的特征,并阐述了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现实意义;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患者隐私权民法保护的现状,内容有我国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现行民法规定,并对现行民法规定的不足与我国当前患者隐私权侵权行为类型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患者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制度考察,以及从国外的保护制度中得到对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内容为我国患者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制度重构,主要包括明确患者隐私权民法保护原则,制定专门的《患者权益保护法》,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明确对患者的司法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