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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无庸置疑。但近几年以来,苏丹红事件、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却接二连三不断地发生,人们不禁要问,我们还能吃什么?这些事件充分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的诸多漏洞。人们发现,在现有体制之下,存在不少职能空白、职能交叉、监管不力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逐步警醒。公众要求国家职能部门加强企业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的呼声在舆论界和“两会”期间不断出现。各国都陆续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研究,从理论上探讨如何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各国都试图构建一整套符合本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颁布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试图构建一套规范合理、运行顺畅的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由此,公共管理学界逐渐开始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成为一个热门学术研究主题以及政策研究领域。因此,探讨如何构建一套完善的、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为公共行政的一项重要学术课题。2008年9月,我国爆发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食品安全危机----“毒奶粉”事件。奶粉制造商三鹿集团所生产的一批婴幼儿奶粉中,被发现含有化工原料“三聚氰胺”(Melamine),导致食用该奶粉的婴儿罹患肾结石等病症。在政府介入调查后,此事件愈演愈烈,愈来愈多奶粉制造商的奶制品被验出也含有三聚氰胺,引起民众恐慌。因此,本文拟由中国食品安全制度切入,除论述毒奶粉事件爆发的原因及我国政府的应对处理,探究政府在面对爆发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时的危机管理能力外,并将说明政府如何进行食品安全改革,以谋求中国食品安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