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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以及金融服务融合和创新的产物,银行保险是银行业与保险业采取的一种相互融合渗透的战略,是充分利用和协同双方的优势资源,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为共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金融产品,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种综合化金融服务,它代表了一种新的金融发展趋势。许多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曾对银行保险这一特殊的现象进行过专门研究。研究内容涉及银行保险的内涵、银行保险产生的背景及历史变革、银行保险的优势、银行保险的风险、阻碍银行保险成功的因素、银行保险合作模式、银行保险的监管等诸多方面。以上这些研究当然是有价值的,然而要深刻理解银行保险,明确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仅仅简单罗列其外部特征还远远不够,研究的眼光还必须深入到其本质之中,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经过对国内外相关资料文献的广泛搜索,我发现有关于银行保险的研究,特别是针对银行保险产品合作模式探讨的资料文献很多,但专门针对银行保险产品产品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的资料却比较少。因此,本文将从此处入手,基于大量数据的实证研究,通过具体实例的分析进行比较和归纳,对现有银行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中积累的银行保险产品管理的一线操作经验,对银行保险产品产品问题的解决进行探讨和研究。 银行保险产品,初始意义具有明显的“银行”与“保险”融合特征。正如众多的经济学概念一样,银行保险产品的概念界定也是多种多样的。业内学者分别从销售渠道、经营策略、业务流程等不同角度对银行保险产品进行了界定,目前比较常见的定义可以归纳为三种:渠道说、产品服务说和经营策略说。鉴于本文所探讨的内容是我国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产品自身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以在本文中结合渠道说和产品服务说的观点,将银行保险产品定义为寿险公司借用银行的销售网络和渠道,面向银行的客户资源,所专门开发、销售和维护的一系列保险产品。对于消费者而言,银行保险产品可以通过银行柜面或理财中心实现简单、便捷的购买,具有成本低、安全可靠、购买方便的特点。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代理销售多样化的产品,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并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对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密集的网点可以提高销售并且降低成本,从而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誉,再配合以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更多的客户资源。 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产品自身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银行保险产品种类过于单一。与欧美等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较早的市场相比,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产品种类过于单一,主要以投资型寿险产品最为常见,具体包括三类产品: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特别是自2009年以来,投资型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出现了进一步的变化,万能险、投连险保费收入均出现大幅下降,而具有保障功能的普通寿险和分红险占寿险公司全部银保业务的比重则迅速提高,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向分红险转型。第二,银行保险产品重投资轻保障。一方面,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产品主要以两全保险为主,保险责任大都比较简单,所提供的保障主要针对的是意外或疾病原因导致的死亡风险,而对于客户的疾病医疗、意外伤残、收入补偿等保障以及教育金、养老金规划等需求较少涉及,产品保障功能单一;另一方面,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产品中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的保障额度有限,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身故,领取的保险金额通常仅比客户所交保费略高一点,很难发挥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第三,银行保险产品费用及利润贡献度低。虽然在最近5年中银行保险无论是保费规模还是保费占比都在迅速提升,对我国寿险总体保费的持续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银行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银行保险业务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价值与保费规模极不相称的情况,银行保险产品无论是在银行保险渠道自身费用贡献度还是在寿险公司整体利润贡献度方面都过低,没有为保险公司创造与之相匹配的价值。 造成银行保险产品种类过于单一的原因主要有:第一,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渠道单一,销售方式简单。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主要是以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进行柜台销售为主,他们往往只适合销售或更倾向于销售简单的投资型寿险产品,如分红保险产品。同时,银行也担心其工作人员对复杂保险产品的解释不清,将导致误导消费者现象的出现,因此也偏向于销售分红险等简单的银行保险产品。第二,银行保险产品缺乏创新。从外部原因看,对创新主体缺乏足够的保护和激励,是银行保险产品创新乏力的重要原因。从内部原因看,我国保险公司重保费规模而轻产品研发,缺乏内在的创新动力。造成银行保险产品重投资轻保障的原因主要有:第一,从客户角度看保障意识较弱,对银行保险产品功能认识不足。大多数银行普通柜台客户将银行保险产品等同于一般的投资产品,主要关注的是银行保险产品的投资功能,对于银行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则往往不够重视。第二,从银行角度看银保双方合作层次浅,银行保险产品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主要采用的是分销协议这种松散的的合作方式。在分销协议模式中,银行最主要的目的获得中间业务收入,因此银行保险产品仅仅是一款用来创造中间业务收入的投资产品,银行也更愿意去销售那些保费规模易于上量的投资型银行保险产品。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的合作内容有限,因此这也使得保险公司不愿意或无法开发适应特定渠道、特定区域销售的银行保险产品。第三,从寿险公司角度看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不完善,忽视保障功能的开发。由于寿险公司没有全面掌握银行各类型客户的保险需求,也导致所开发的银行保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而忽略了保障功能。造成银行保险产品费用及利润贡献度低的原因主要有:从外部原因看,银行保险产品费用及利润贡献度低是由于银行保险产品利益分配不合理,手续费占比过高造成的;从内部原因看,银行保险产品费用及利润贡献度低是由于目前我国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产品结构失衡现象造成的,在数额庞大的银行保险规模保费中,内含价值低的趸缴产品的占比过高,而内含价值相对较高的期缴产品的占比过少。 解决我国银行保险产品存在问题的措施包括:第一,创新银行保险产品,丰富银行保险产品类别。国内银行保险产品绝大多数都是和银行业务不相关的理财型的人寿保险产品。要改变目前银行保险产品险种单一、同质化、保障功能不足的现状,必须进行产品创新。结合国内已有的主要银行保险产品和国外存在的银行保险产品类型,可以将我国银行保险产品的创新分为丰富现有普通银行保险产品的种类、开发与银行业务相关的保险产品、开发组合型保险产品。在创新银行保险产品的同时,还需要配套做好银行保险产品创新的保护与激励,以及同步拓展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的工作,以保证银行保险产品创新的成功。第二,加强银行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力求银行保险产品保障与投资功能兼顾。首先,完善银行保险产品的设计开发,解决银行保险产品功能单一,特别是保障功能不足的一种有效方法是开发额外的保障型附加险,增加银行保险产品的保障项目和责任;其次,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对银行保险分红产品最低死亡风险保额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进一步提高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占保单账户价值的比例,引导银行保险产品逐步提高保障额度。第三,提高银行保险产品的费用及利润贡献度。首先,平衡银行保险产品的利益分配,解决高额手续费问题;其次,调整银行保险产品的结构,引导趸缴产品向期缴产品转型,提升银行保险产品的内含价值,最终实现银行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