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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是连接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可以降低证券市场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节约交易成本;避免签约前投资者的“逆向选择”与抑制管理当局签约后的“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与机会主义行为。会计信息可以分为强制性披露信息和自愿性披露信息。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是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深化与补充,它对于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利用更好的方法来促进和规范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在当前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契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理论和有效市场理论作为理论支撑,借鉴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方法和结论,结合我国特有的政治、文化、法律背景展开研究。文章共分为六章,主要研究内容是:第一章,引言。阐述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方法及创新之处。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从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影响因素、披露质量评价等方面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价。第二章,阐明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和理论基础。本文认为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范畴,是指上市公司会计主体有意识披露的旨在影响企业价值从而引起财务状况变动的经济信息。其理论基础是契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理论和有效市场理论。第三章,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特征及动因分析。第四章,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与检验,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构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以2008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化工化纤业104家企业为样本,评价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整体情况进行描述与比较,选择股东获利能力、发展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四个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由实证分析结果可知,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程度与股东获利能力、营运能力显著相关,说明股东获利能力和营运能力强的上市公司,其管理层有动力将公司良好的信息及时传递给投资者,以期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所影响。第五章,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设计,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以上章节的分析,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体系进行设计。本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提出解释并界定其范畴;第二,构建了一套适合我国实际情况、反映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评分表;第三,从财务视角分析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并对此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