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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表现和必然要求,也是全体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共同目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中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化的养老保障制度。相对于城市中正在逐步形成的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大部分农村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基本养老保障,农民沿袭的是“土地与家庭”的养老保障模式。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政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进行了农村社区养老、农村社会养老等保障模式的探索,这些积极举措极大促进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本文主要从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入手,论证了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诉求,进而总结归纳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主要问题及原因,最后在借鉴国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问题提出比较合乎我国国情和具备实践条件的若干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