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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加之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和国内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公共危机日益频发。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全、发展,尤其是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也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沟通作为公共危机管理中最重要的工具,逐渐受到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的重视,成为衡量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公共危机严重影响着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全、秩序、和社会价值观。近年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危机的发生不断攀升,不仅造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损失,而且影响到其民族关系和和社会稳定发展,因而妥善处理公共危机对少数民族地区城市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沟通作为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主要内容,具有关键的重要性,相比较而言,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危机沟通具有许多特殊性:文化上的特殊性,沟通因素上的特殊性,沟通情景上的特殊性。这就要求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在公共危机沟通的过程中,要有所侧重,既要注重普遍规律,又要顾及特殊情况。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在公共危机沟通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境和问题。本文通过危机管理理论和沟通理论,依托政治学、行政学、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所要重点探讨的是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政府城市公共危机沟通的问题,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危机具有的特殊性,并且从公共危机外部沟通与内部沟通两个方面,以贵州省瓮安事件为例,探讨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危机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针对问题和原因,从政府、公众、媒体三者之间关系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围绕着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危机沟通的特殊性,从四个角度入手对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了探索,即:促进沟通观念和意识的转变,建立与媒体的良好互动关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公共危机沟通环境;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危机沟通机制的创新。在研究目的上,笔者希望能够对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提高公共危机沟通能力,加强公共危机管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有所裨益,但是在研究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仍是笔者以后关注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