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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政府对光伏产业进行了各式各样的补贴,我国也不例外。由于我国光伏产业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在《SCM协定》的规制下,我国补贴政策在国际贸易中存在弊端,弊端的显现则是美国、欧盟相继对我国光伏产业发起的反补贴调查。本文选取引起了国际贸易界广为关注的2011年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及其组件的反补贴调查,以其为导线,揭示问题的产生,介绍此案例的具体进程,着重介绍案例中受到起诉的补贴内容,进而得到了案例启示,即必须深入研究进而优化我国光伏产业补贴政策。然后,对于如何研究我国光伏产业补贴政策合规问题,本文采取比较分析方法,将我国光伏产业的补贴政策与WTO的规制,即《SCM协定》进行比较。本文具体分析反补贴中我国光伏产业补贴政策哪些是不符合规则必然遭受反补贴,而哪些是符合规则却遭受了反补贴,进而分析了国外对华反补贴的双重原因,也可以理清我国光伏产业中补贴政策需要进行改善的方面。同时在分析中,阐述了我国光伏产业遭受反补贴的内部原因,主要是政府补贴政策机制设计不合理和企业依赖政府补贴缺乏竞争违背了市场规律两个方面。最后,经过上述的研究分析,本文建议对整个补贴机制进行合理化设计,对于具体的补贴政策,不合规的禁止性补贴必须废除,对可诉补贴进行优化处理。而对企业,应该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产业整合。在面对国外对我国补贴政策不合理的打压,则要诉诸WTO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