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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但另一方面,由于大量扶贫资金、项目、物资不断向农村集中,位于精准扶贫神经末梢的村干部手中可分配的资源随之增多,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呈现高发态势。扶贫领域的村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金额一般不大,但是却直接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果任凭其蔓延,势必透支着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会销蚀党的执政根基。因此,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的腐败治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以上都表明了党中央将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本文聚焦于精准扶贫这一特定领域和村干部这一特殊群体深入研究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的腐败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本研究的背景、理论及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和论文的理论基础,以及研究的内容、方法、创新点。第二部分为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相关概念阐述。主要对精准扶贫概念的提出和核心内容进行阐述,对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行为进行界定,以及介绍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出现腐败的主要风险点。第三部分为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的现状。根据中纪委统计数据,分析当前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总体态势,同时以7个省级行政区纪委通报的359起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案例为样本,对该领域村干部腐败的主要类型和特征进行总结归纳。第四部分为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结合对宜昌市L区的实地调查数据,借助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权力制衡理论、社会交换理论等理论工具,从村干部自身、内外监督机制、扶贫资金管理和激励奖惩机制四个方面入手,认真探究腐败的深层次原因。第五部分为精准扶贫领域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的治理对策。充分借鉴全国各地在治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的有效做法,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通过增强村干部自身综合素质,完善激励保障制度、畅通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腐败惩罚力度等途径来让村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本研究在理论层面,将会有助于补充和完善精准扶贫领域关于腐败的理论研究,同时为研究村民自治提供新的学术视角;在实践领域,希望可以为党委、政府在治理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腐败问题上,提供具有实践意义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