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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的封建时代,封建王朝通过复杂的制度和措施来控制政府和官员,并形成了独有的封建官僚文化。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民治政府”观念的传播,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尝试通过借鉴西方“三权分立”的思想及制度改造中国的政府和官员。然而,事与愿违,往往表面上具备了控权的机制和框架,实际上发挥作用的仍然是儒家传统的行政伦理。行政控权不得不面临这样的尴尬,西方的控权思想跟中国的具体国情不相匹配,而彻底地将中国传统的规制理论推翻,一时间,控权成为了“无人管辖”的地带。实际上,单单从行政自我规制的角度,中国传统的规制理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或许,每一种规制政府及其人员的理论并无优劣之分,关键在于能否很好的总结规制的关键点及能否充分地实施。权力制约理论是行政权力外部法律规制机制的核心思想。权力制约理论强调立法权、司法权对于行政权力的规制和监督,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是主动的监督者,行政机关是被动的被监督者。这一被奉为经典的行政法外部控权机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正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或许,我们应该反思,对于行政机关的法律规制,是否有必要跳出外部规制的范围,从行政机关自身寻求突破口,进行思考,寻求行政机关的自我规制,或者,我们的行政权力需要一个怎样的规制机制。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行政自我规制理论进行总结,占用了很小的篇幅。主要是介绍行政自我规制。第二部分对行政自我规制理论进行分析,分析行政自我规制理论的优势和局限,然后得出要实行自制与他制相结合的控权机制。第三部门是构建合理的控权机制,分为内外两个部分,内部控权主要从内部分权、行政监察、行政裁量、行政惯例的角度进行控权;外部控权主要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控权机制、加强司法机关的控权机制、通过实行地方自治来对行政权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