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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正处于从“文革”到新时期的转型阶段。“朦胧诗”的兴起与衰落与一定的社会历史语境密切相关。“朦胧诗”在人的主体性和文学的本体性建设方面既具有先锋性又沿袭了历史的不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朦胧诗现象的发展过程体现了文艺观念与社会思潮的艰难转变。朦胧诗论争中所涉及到的深层问题仍具有现实意义。“朦胧诗”作为固定的流派概念已被广泛接受。本文重新审视朦胧诗现象的始末,发现“朦胧诗”概念的确立,是将文学现象简单化处理、遮蔽其他的过程。“新诗潮”作为一个重要概念渐渐被替换为“朦胧诗”概念,相应的,文学思潮流变的复杂性被替换为诗歌流派的进化过程。论争期“朦胧诗”所指称的范围是当时引起非议的诗歌,涵盖了“朦胧诗派”及创作风格相近的中青年诗人诗作。此时的朦胧诗现象是建国初期文艺观念冲突的再现,是80年代中期文艺观念分歧的预演。“朦胧诗”在艺术变革方面借鉴了现代主义表现技巧,但是仍然带有“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的话语特征。文学史对文学现象的抽象与概括,必然要求有选择地处理文学现象,作为流派的“朦胧诗”是论争之后胜出一方的精简化。它的意义不能等同于朦胧诗现象。况且,从流派的发展脉络来看,从“白洋淀诗歌群落”到“今天派”再到“朦胧诗派”,它们的关系除了延续性外,还存在变异,对后者的研究目前还不够深入。本文认为,“朦胧诗”由最初纷繁复杂的状貌,到最终以“先锋性”著称,是文学史在编写上选取、突出“朦胧诗”的“现代派”特征的结果。本文以“朦胧诗”为参照对象,在流派和文本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新时期文艺观念转变过程中“五四”传统、延安文艺、“十七年”文学及“文革”文学、西方文学等等,多种文学资源、文学观念之间冲突与整合的复杂过程。朦胧诗的文学史评价体现了及历史与历史阐释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