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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结合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思想,着重对山东乡村建设运动的由来、发展、失败等加以论述,试图更全面的了解梁漱溟在山东的乡村建设运动,更进一步把握其思想实质,以求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农村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本文从三个方面,即梁漱溟的治学道路、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论和山东乡村建设运动,来分析梁漱溟与山东乡村建设运动。第一,梁漱溟的治学道路。梁漱溟的治学之路与其家学有很大渊源。他自幼便受到半西化的教育,较早地关心并思考人生和社会问题。梁漱溟曾将自己一生的思想发展分为西方功利派、佛教出世主义和儒学三个时期。他最初接受的是西方功利派的价值观;在1913年明确表示出家为僧的志愿,但此时他并未放弃前者;1921出版《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标志着他的思想之发展进入第三期。梁漱溟于1924年前往山东曹州办学,以后又在四川创办勉仁文学院。而他在山东乡村建设实验中倡导的乡学村学模式,更突出地表现了他的融社会教育与社会改造为一体的思想。日本的入侵使梁漱溟的社会改造实践难以进行,但他此时已成为中国著名的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自抗战开始,他便被卷入政治生活的漩涡中,此后50年间一直为中国政坛的重要人物。抗战期间,他先后任国防参议会参议员、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1951年以后一直是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新中国成立以后,梁漱溟面对中共的成功认真反省自己过去的主张和实践,甚至对中共的许多政策和意识形态方面的理论宣传表示认同,但他仍坚持以往的基本思想和立场。他并不完全赞同建国后一个时期内开展的阶级斗争,对“文化大革命”以及后期开展的“批孔运动”更是明确表示反对。第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梁漱溟认为,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的社会改革不能照搬西方的套路,无论是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还是苏联式政治制度在中国都走不通。实现建立新社会组织的道路,要靠乡村建设运动。梁漱溟认为,宪政国家的基础应当是地方自治,而地方自治又应从乡村入手;中国人的理性主义是平静、通晓而有情的,从乡村入手特别适合于理性。这两个方面是梁漱溟从乡村入手建立中国的新组织构造的原因。同时,梁漱溟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和新的社会组织的原则。梁漱溟既反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也反对社会本位的经济制度。他主张伦理本位的经济制度,要在农村中开其端倪,并用合作形式来体现他的伦理本位的经济制度。梁漱溟构想出的新社会组织,一句话就是对中国古人所谓‘乡约’的补充改造。第三,山东乡村建设运动。山东的乡村建设运动概括地说,就是以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为指导,以乡村建设研究院为中心,分别在邹平和菏泽两个“实验县”进行实验,然后划定更大范围的“实验区”,将乡农学校制度在全省许多地区逐步推广,以实现县政改革的运动。乡村建设研究院分为三部分:乡村建设研究部、乡村服务人员训练部、乡村建设实验区。乡村建设运动对于当时社会尤其是乡村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对中国的根本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梁漱溟领导的乡村建设运动最终没有摆脱失败的命运。当今,我们应该重新考察和审视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应该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