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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特征的现代公司,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存在的主要形式。但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后,造成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甚至造成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如何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使企业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的核心。经济学家提出了许多有关经营者激励的企业理论。在我国,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实行公司制改造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从一九九四年以来,我国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进行了公司化改制。但是,这些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效益并没有像原来预想的那样得到改进,相反,近年来企业经营效益发生了较大面积滑坡,存在巨额亏损和严重的“58现象”、“59现象”、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现象。这些问题在我国已十分普遍,但在西方国家企业相对少得多。同样是公司制企业,为什么会在我国就这么严重呢?本文通过四章的篇幅分析认为:建立经营分享制的企业管理制度,是建立有效的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制衡关系的较优选择。 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回顾和分析企业经营者主要激励理论。这些理论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形式和激励经营者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但由于各自存在不足,不能有效解决企业经营者激励问题。第二章介绍和分析了西方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实践及特点,西方国家根据企业不同股权模式所进行的经营者激励机制的探索,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足够激励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第三章介绍和分析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经营者激励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认为企业经营者为国有企业发展与改革做出了巨大贡献,并成为其发展的关键,但对经营者缺乏足够的激励与约束又成为国有企业一改革与发展的主耍障碍。第四章在对中西方企业经营者激励实践和企业经营者激励主要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经营者优先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观点,即实行经营分享制是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形式的一种较优选择,并根据这一思想对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进行了具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