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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轻重比例关系是指将工业划分成轻、重两个独立的部门之后,与农业进行对比。是三者在工农业总产值、投资、劳动力中各占份额的对比或三者增长速度的对比。只有处理好农轻重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够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迈出工业化发展道路的稳健步伐。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是社会的三个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轻工业主要是指加工工业,它的产品主要用来供应市场,保障人民生活需要。重工业是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基本技术装备部门,它担负着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防建设的重要任务。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是否恰当,直接涉及到社会再生产和流通总过程能否顺畅运行,国民经济的运转能否实现逐步扩大的良性循环。合理的农轻重比例,是统筹安排国民生产、生活和建设的基本物质基础。否则,将给国民经济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有关农轻重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过很多精辟的论述。马克思把社会生产划分为Ⅰ生产资料和Ⅱ消费资料两大部类,并且指出,只有第Ⅰ部类生产的生产资料和两大部类所需的生产资料平衡;第Ⅱ部类生产的消费资料和两大部类所需的消费资料平衡,才能顺利地进行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在关于两大部类的发展速度关系问题上,列宁曾指出,在技术进步条件下的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存在着“增长最快的是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其次是制造消费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最慢的是消费资料的生产。但是,在苏联的经济建设实践过程中,由于片面的强调了重工业的发展,甚至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最终导致经济建设以及工业化道路的失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将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新型的工业国,走工业化的发展道路的目标,而有关农轻重的发展比例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在这个问题上,我国大体经历了“向苏联学习”,重点建设重工业;“以苏为鉴”,形成有中国特色农轻重发展模式;出现偏离,农轻重关系失调这三个发展阶段,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这些经验教训在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中得到了体现。由于所处建设环境的变化,头两个五年计划各有特点,并且在计划的编制(对农轻重的影响)、农轻重基本建设投资额、农业、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工农业总产值及总产值指数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对比。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都认识到农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影响,都认为应当将农业放在经济发展的首位,并明确提出我国现在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时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我国工业化道路高速、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