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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等教育机会平等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与社会生活中各种机会的分配产生了密切的联系。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极大地增加了入学机会总量,但机会增多并不等于机会平等,高等教育领域中仍然存在机会分配不平等的状况,其中入学机会的区域间不平等问题引发了高度关注与讨论,由此成为当前重要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而研究并保证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平等,不仅给予个人更多公平的发展机会,维护个人不因政策制度上的原因而侵犯其正当利益,而且利于促进高等教育相关配套措施的调整与政策上的相互衔接,由制度性因素所导致的不平等通过政策努力进行调和,尽可能地在最大程度与范围内实现教育平等,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内目前对高等教育地区性发展不平衡及地区间入学机会分配不平等问题的研究,首先都是集中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一个教育阶段,缺乏对不同阶段入学机会地区间不平等是否有所改善的关注和分析。其次,对该问题的研究一般主要以全国范围高等教育为对象进行宏观描述,侧重在数字的分析与介绍评论的层面上,少有专门针对地方的教育机会平等问题进行研究的。此外,研究的方法比较单一,大多是用思辨的方法。本文从教育机会角度研究教育公平问题,试图在描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地区间不平等的数字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山东省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为主要对象,分析其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阶段,入学机会的不平等状况是否有所改变。我们知道,在我国高等教育的不同阶段,入学机会的分配方式有所不同,按地区分配本科入学机会的招录方式造成地区间入学机会的不平等。而入学机会的这种地区间不平等是否具有“连续性”,从地区角度来看,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机会的分配,即不按地区分配录取名额的招录方式是否可以作为调整本科入学机会不平等的一种策略且衍生出其作为对本科入学机会地区间不平等分配给予“补偿”的道理,既是本文的创新之处也是本文试图进行分析的主要内容。文章综合利用资料分析法、同期群研究法、问卷调查法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全文首先从本科录取分数、高校招生人数、本科录取率的地区间差异三个方面说明本科入学机会地区间不平等状况的存在,并在借鉴两位学者关于测度教育机会地区公平性的两个指标即“各省人口与高校数量比”、“高校入学机会指数”的基础上,用“人口数与本科院校数之比”和“本科入学机会指数”两个指标对这种地区间本科入学机会分配的不平等状况作补充说明,进而讨论这种本科教育机会地区间不平等是如何形成的,并对教育相关部门为实现地区间高等教育公平所做出的尝试及其结果做简单说明。其次,在以往平衡政策效果不佳的情况下,讨论本文的核心内容,即平衡机制的内涵及其主要内容。通过对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与国际上几个国家研究生制度的比较及对我国研究生制度与高考录取制度之间差异的分析,来说明我国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作为“本科入学机会地区间不平等”中平衡机制的作用。最后,用一个具体的实证分析对“平衡机制”进行验证。以D大学山东籍学生为例,探索分析到了研究生阶段由于其在招生录取方式上与本科招生录取方式的不同,对于山东籍学生而言有了更多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机会,这种机会相对于他们本科入学机会来说更加公平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