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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乡村振兴的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明确表述,“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和“魂”。乡村文化是维系乡情、连接故土、寄托乡愁的精神纽带,构成农民共有的精神家园。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文化担负着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就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说,“一项没有文化支撑的事业难以持续长久”。新时代,我国乡村文化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有所提升,乡村文化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乡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乡村文化传媒逐步完善。但是,相对于经济的快速增长而言,乡村文化建设依然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具体表现为,乡村文化建设主体队伍堪忧,建设资金匮乏,文化市场发育不全,优秀民俗文化保护不力、传承不畅,现代文化良莠不齐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等客观因素有关,也与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观念束缚以及由此产生的乡村文化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等主观原因相联。因此,加强、加快乡村文化建设已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推进乡村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决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乡村文化建设队伍,保障乡村文化建设主体“在场”;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并拓宽融资渠道,夯实乡村文化建设经济基础;繁荣并规范乡村文化市场,为满足农民多样化文化需求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健全乡村文化建设制度保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并吸纳现代文化,丰富乡村文化建设资源;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对乡村文化建设的认知,自觉投入乡村文化建设并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