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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治进程的逐渐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日渐提高。当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行政相对人能够积极地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民告官”的现在早已不司空见惯。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越来越多的民事争议伴随着出现,新《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实施,是法治进程中具有历史性的一步。该制度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给审判组织的诉讼效率“加速”,有助于给当事人的诉讼压力“减负”,有助于给司法机关的司法资源“节能”。但是,制度在初期的司法实践中,仍然有不少有待改进的地方,如何完善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使其能够更好的推进行民交叉案件的不断发展,从而为我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提供制度保障和环境支持。纵观全文,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主要从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制度运行、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于问题提出的针对性的完善路径,对该制度做一个深刻的剖析和查漏补缺。本文第一大部分,主要对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制度进行概述,包括了阐述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概念及背景、分析制度运行的必要性,以及简单介绍该制度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总结出实施该制度存在的意义和运行的规则,从而更加肯定了新制度的实施的必然性,以及为论述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伏笔。本文第二大部分,着重分析了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2016年—2017年的涉及适用了新《行政诉讼法》第61条,关于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样本案例,通过表格、统计图和案例例证分析的方法,分析了现阶段我国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辅证了案例中以及数据显示出的亟待解决的争议焦点。本文第三大部分,通过总结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国外类似制度的司法解决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地吸取和借鉴国外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法律制度的经验,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之上,从而引导出本文的重点,也即是提出完善我国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可行性建议,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