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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从美学的角度出发,通过讨论比较表现主义美学与形式主义美学主张,引申出“有意味的形式”以及以苏珊·朗格为代表的符号美学理论。由此切入,在符号美学的基础上,分析现代芭蕾的审美特性,以及情感与形式对于现代芭蕾在编创、表演、审美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文研究的课题内容,既是芭蕾舞范畴的课题,也是舞蹈心理学与舞蹈美学领域内的一项课题。舞蹈心理学作为舞蹈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作为心理学美学的分支,对于艺术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理论价值;同时也是舞蹈鉴赏、评论、批评的重要标准。它融合心理学中的感觉、情感、人格、气质等因素于舞蹈艺术的表演、编创、审美等环节,对于舞蹈艺术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可以说,舞蹈心理学在一定程度上,延展了舞蹈审美和舞蹈批评的视域,同时也为二者提供了更多的、可参考的科学方法和理论依据。近些年芭蕾在中国发展极为迅速,庞大的受众基础和不断攀升的专业水平使芭蕾舞成为中国舞蹈界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国舞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越来越高,能够参与到世界比赛的角逐中的选手越来越多,并且一次次地在国际比赛中将成绩刷新。这些成绩这说明芭蕾舞在中国发展至今已经脱离出50年代从俄国引入时的萌芽状态,现在正朝着世界大国的位置去努力,试图构建中国芭蕾学派。在获取众多的专业实践成果与优异成绩的同时,我国对芭蕾理论的研究也在不断发展进步,可是时间上的空窗与滞后还是使得我们在舞蹈理论、科学研究方面缺乏一定的理论积淀和理论氛围,影响重大的优秀的理论成果显得凤毛麟角。本篇文章以舞蹈心理学为基础,分析情感与形式在艺术中的作用,进而谈及舞蹈的本质与本体;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运用美学理论对现代芭蕾情感与形式的把握,探研现代芭蕾舞蹈演变背后所蕴含的文化现象和艺术思潮的变迁,帮助我们客观、系统地认知对现代芭蕾的文化源流、舞蹈内涵,使得舞蹈从业者对作品主题、内容、表现形式与角色形象上的塑造把握上有更全面、形象的认识;来说明现代芭蕾创作中情感与形式、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从而能够更好地帮助舞蹈从业者在现代芭蕾舞表演、编创、研究时,有更为丰富的理论参考。进而对芭蕾舞学科建设的发展与文化结构完善起到辅助作用,进而促进中国现代芭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