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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会计审计服务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结构中占有绝对优势。注册会计师通过提供法定的审计服务,树立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经济警察”形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自20世纪80年代,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业务结构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非审计服务的收入比例与日俱增,并逐步取代了审计服务成为注册会计师业务体系中的“主角”。从1985年到1995年期间,世界上“六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由58%降低到不足46%(杜兴强,2001)。1999年,“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安达信、普华永道、安永、德勤、毕马威的审计收入比例分别为18%,35%,34%,31%,36%。非审计服务的迅猛发展使之成为众“宠”之物,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职业界的争论,社会公众的质疑最终使得政府监管部门不得不涉足其中。2002年7月,美国政府以立法形式出台了限制非审计服务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跟从”在此背景下,从理论高度对非审计服务进行全面、系统地审视与剖析,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以下五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一下本文的研究背景以及问题的提出。有关非审计服务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第二部分介绍了非审计服务相关性的理论问题。包括非审计服务的概念界定和非审计服务发展的动因分析,为下一部分的阐述奠定基础。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讨非审计服务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首先分析影响审计质量的两个重要因素,在从正反两个方面阐述非审计服务对审计质量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客观的,对关于非审计服务有损于审计质量的一些偏激观点加以辨析,然后从特殊的角度分析并非所有的非审计服务都影响审计质量。最后得出结论:非审计服务并不是损害审计质量的决定性因素,而是一个可能性因素,非审计服务影响审计质量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并非所有的非审计服务类型都会影响到审计质量。第四部分研究非审计服务对我国审计质量的影响。首先分析非审计服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然后从五大方面阐述了,适当拓展非审计服务有利于我国审计质量的提高。第五部分在前几部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特殊的背景,特殊的审计环境,对我国发展非审计服务提出了相关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