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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不仅是我国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丰富宝藏,更是现代旅游中别具特色的亮点。合理开发古村落旅游资源,以旅游开发来促进对古村落的保护,这对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其重要性日益显著。小洲村作为最具特色的岭南古村落,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文化创意产业日渐繁荣,并有效地推动了小洲村的旅游产业发展。本文研究以小洲村的旅游开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访谈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行动者网络理论研究模型,借助半参与观察和访谈等形式获取小洲村的相关资料,在解读小洲村旅游开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行动者的基础之上,经过行动者之间的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动员与异议等转译过程,最终建构了小洲旅游开发行动者网络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行动者网络。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 (1) ANT强调的非人类因素应与人类因素对等看待,在小洲村发展中显现出来。如小洲村旅游开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所依靠的古村落景观、岭南文化意境等非人类因素决定了小洲旅游发展的强制通行点(OPP),是对原有人类行动者共同决定旅游地发展的修正。因此,对于小洲村古村落景观应该做到保护性开发,因地制宜。 (2)行动者网络本质是一个动态网络,它的动力来源于不停的转译过程,但关键在于内部基层组织的建设,并成为“有力行动者”。在小洲村旅游开发和小洲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有力行动者都发生了替代,基层组织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联社和艺联社是村民行动者的代表,了解当地的资源优势,并可以与政府进行有效沟通。当他们成为有力行动者后,则充分协调各个行动者,各个行动主体利益赋权将得到认同,征召后积极参与网络互动,最终使得小洲旅游发展的越来越好。因此,经联社和艺联社应该被赋予更多的权利与能力,并给予旅游公司和文化创意企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3)加强对小洲村行动者节点和行动者之间关系的建构,推动网络规模发展和密度提高,促进雁型网络的形成,以推动行动者网络进入稳定演化阶段。 (4)对于网络中各个行动者的异议,需要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及时的解决,各行动主体要有对等意识、充分沟通,这样有利于保持网络的持久活力。 (5)两个网络所共有的行动者会是传统古村落景观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旅游相结合的关键力量,本研究为小洲村未来旅游发展提供基础性研究。 本研究完善了行动者网络理论的研究框架,丰富了古村落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为小洲村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