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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如何正确认识我国国有企业的功能,怎样准确界定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边界,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整体把握,对深化国企改革、乃至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对我国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与经营边界界定问题展开研究,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对马克思以及西方经济学关于企业功能与经营边界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三部分,对我国国有企业功能及经营边界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对美国、法国、意大利、英国以及新加坡等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实践进行研究,得出对我国国有企业功能与经营边界定位的启示;第五部分,基于对理论与实践的分析,区分基本功能和具体功能明确我国国有企业功能,然后提出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边界界定的政策建议。本文通过研究马克思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企业演进等理论,以及西方经济学政府干预经济等有关理论,深入分析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不同的建立目的及功能与经营边界、企业功能与企业形式演进之间的密切关系、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根本功能以及国有企业在政府干预经济中的主要功能;研究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历程、功能及经营边界现状及问题,认为我国国有企业目前存在确保社会公平方面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以及没有科学地界定经营边界的问题;回顾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实践,得出四点启示;在理论与实践分析基础上,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国有企业的两层含义出发,提出我国国有企业应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保障社会公平、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手段等三项基本功能和经济性、社会性、政治性、文化性等十项具体功能,并按国有经济控制权类型和国民经济行业对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边界界定给出具体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