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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普通高等院校扩招以来,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大学毕业生从2003年的212万人生到2016年增长到770多万人,就业压力也逐年增加,成为我国新增就业人数的主力军,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们开始从毕业就分配工作的神坛中走了下来,逐渐成为就业中的弱势群体。就业不平等现象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渴望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能够得到平等的对待。造成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很多,除了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与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不高等因素外,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遭遇的不平等对待也是造成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重要因素之一,大学生这种特殊就业群体的平等就业保护已经到了必须认真对待的地步。目前我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一部维护大学生平等就业法律,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虽然从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制度,但是该法并不完善,在实践中仍有许多问题不能解决,另外我国也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维护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权利,更没有完善的司法救济制度来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权利,再加上大学生自身在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因此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不平等对待时很难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本文主要是针对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本文分为四分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从大学生平等就业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然后主要介绍就业与平等就业权的概念、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特征、平等就业与合理的差别对待以及保护大学生平等就业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从大学生就业的现状入手,主要写我国大学生就业的现实状况,首先列举我国现行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的内容,然后列举大学生就业不平等的表现包括就业歧视、就业特权等;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大学生平等就业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与就业有关的法律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执法机构、法律监督机构和相关救济制度,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主要是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提出建议。首先,完善我国就业相关法律特别是完善《就业促进法》的相关内容。其次,建议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最后,完善司法救济和法律监督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