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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加入WTO以来,虽然内地的竞业禁止制度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由于相关具体法律规定过于宽泛,导致内地竞业禁止制度在经济活动中被广泛滥用,进而使得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权利经常受到不合理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等公共利益。近些年来,伴随着经济内地与香港经济交往的不断深入和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推出,内地与香港之间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现象不断出现,导致跨区域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及侵害商业秘密案件逐渐增多。但是由于内地竞业禁止制度宽泛的法律规定,及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法律制度及法律体系的不同,致使两地的法院审理跨区域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及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的具体做法也相去甚远。当我们对香港的竞业禁止判例进行研究时,我们不难发现香港法官对竞业禁止协议及商业秘密的严格审查及判断,对于防止内地竞业禁止制度在经济生活中被滥用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本文通过对香港竞业禁止司法判例的解读,比较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制度不同之处,分析及借鉴香港竞业禁止制度中关于公共利益与劳动者权利保护的具体观点及做法,为内地完善竞业禁止制度法律规定提出具体建议。为此,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制度概述”。主要阐述了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制度的产生及发展变迁,分析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制度存在的经济基础及外部发展环境,概括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制度产生的不同历史背景,最终得出竞业禁止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及体现的法律价值。第二章“入世前后内地商业秘密保护的变革”。本章以入世前后内地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定进程为主线,对比入世前后商业秘密在内地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及社会各界的不同重视程度,总结出入世前后内地商业秘密保护的特点,以引出内地竞业禁止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第三章“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认定”。本章主要分析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要件,从竞业禁止协议的签署目的、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竞业禁止协议的范围(主要包括主体范围、业务范围及地域范围)、公共利益保护及补偿金条款等因素入手,分析对比内地与香港法官在审查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时对上述因素的不同审查标准及看法,得出两地竞业禁止制度在公共利益保护和劳动者权利保护方面的不同之处,为论文第五章的内容作出铺垫。第四章“内地与香港违反竞业禁止的违约责任”。本章主要分析了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制度下的主要违约责任的不同表现方式,阐述了内地竞业禁止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及香港禁止令制度的优点及缺陷,从香港禁止令的严格审查程序中吸收值得内地诉前保全制度借鉴的经验。第五章“香港竞业禁止制度的经验借鉴”。本章首先详细阐述了内地与香港竞业禁止制度中关于公共利益及劳动者权利保护的不同价值取向,进而根据香港司法判例中法官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程度及竞业禁止协议的严格审查方法,得出内地竞业禁止法律规定的完善措施,并对《劳动合同法》第23条、24条,《劳动法》第22条的立法修改提出具体建议,以其强化内地竞业禁止制度中的公共利益保护,实现对在竞业禁止限制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倾斜保护。